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和《乐山市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立法条例》,我市将制定地方性法规立法规划(2027—2031年)。为充分体现民意、集中民智,推动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依法立法,市人大常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征集内容。提出立法建议项目,不得与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和四川省地方性法规相抵触,主要针对城乡建设与管理、生态文明建设、历史文化保护、基层治理等方面内容。立法建议项目可以是新制定地方性法规,也可以是修改或者废止我市现行有效的地方性法规。
二、征集要求。提出新制定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建议项目,应当从乐山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出发,立足解决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突出问题,体现乐山特色,具有较强的针对性;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写明法规名称、立法目的、需要解决的主要问题;对于现行法律法规已有明确规定,或者已授权政府制定规章及配套规定的事项,不列入立法建议项目。提出修改或者废止我市现行有效地方性法规的立法建议项目,应当写明需要修改或者废止的具体内容和理由依据。
三、征集方式。建议人可以通过三种途径提出立法建议项目:一是将书面建议寄至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地址:四川省乐山市市中区泊水街12号),请在信封上注明“立法规划建议项目”;二是发送传真至0833—2178056;三是发送电子邮件至263697137@qq.com。为方便联系,请写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
四、征集时间。本次公开征集立法建议项目的截止时间为2026年6月30日。
联系人:陈芮宇 0833—2178056(传真)
乐山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
2026年4月30日
(编辑:李明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