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关于举行乐山金怡源置业有限公司“乐山青江世豪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规划调整听证会的公告
为增强行政决策的科学性、民主性,规范行政决策行为,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知情权、表达权、参与权、监督权,广泛听取意见,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相关规定,乐山市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决定就乐山金怡源置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乐山金怡源公司)公司乐山青江世豪广场城市综合体项目(以下简称世豪广场)规划调整进行听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听证事项
对乐山金怡源公司世豪广场B区规划调整事项。
二、听证会代表范围
(一)行政许可申请人代表2名。乐山金怡源公司人员。
(二)利害关系人代表15名。世豪广场项目已签订购房合同的购房人。
三、听证会代表产生办法
(一)行政许可申请人代表。由乐山金怡源公司指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身份证明材料、委托代理人身份证明,并加盖公章)参加听证。
(二)利害关系人代表。世豪广场项目已签订购房合同的购房人(购房合同、身份证明),自愿申请参加本听证会,当自愿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人数不足15名时,全部作为听证代表参加听证会。当自愿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利害关系人数超过15名时,应在公证机关监督下采取随机抽签的方式,从申请参会人员中产生15名听证代表。
四、听证会须知
(一)申请参加听证会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应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资格。
(二)有意参加听证的利害关系人本人应在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五日内(截止日期2017年4月16日),前往市住建局1015号办公室,凭有效身份证明(居民身份证、军官证)和购房合同或证明有利害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向市住建局提出参加听证会申请,并填写申请表。逾期未提出听证申请的,视为自动放弃听证权利。
五、听证时间和地点
按照《行政许可法》要求,将在举行听证的7日前通知到行政许可申请人、利害关系人和其他听证参加人。
特此公告
联系人:刘磷,林霞 (报名)
联系电话:0833-2105575(报名电话)
联系地址:市中区滨河路98号10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