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退役军人事务部等20部门联合出台《关于加强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工作的实施意见》,制定了全国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省退役军人事务厅等21部门于2021年联合出台全省实施意见和优待目录清单。
沙湾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省和乐山市优抚对象优待目录清单,结合本地实际进行细化、创新、拓展,全区上下积极响应,提供了大量实实在在的优待项目,体现党和政府对军人军属、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的关心关爱,形成拥军优属的价值导向和浓厚社会氛围。
从即日起
沙湾区正式发布
《乐山市沙湾区优抚对象优待清单》
具体内容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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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杨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