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市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的选任公告
按照最高人民检察院、司法部《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办法》和四川省人民检察院、四川省司法厅、四川省财政厅《四川省人民监督员选任管理实施办法》相关规定,乐山市司法局依照选任条件和程序,选任辛悦等9名同志为乐山市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任期自2024年6月12日至2027年6月30日。为畅通群众向人民监督员反映情况的渠道,现将本次选任的人民监督员姓名及联系方式公布如下(见附件)。
附件:2024年乐山市市级人民检察院人民监督员选任名单
乐山市司法局
2024年6月12日
(编辑:徐梓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