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乐山日报宣传服务的单一来源电话询价采购公告
2023-05-15 来源:市中区人民医院

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

乐山日报宣传服务的单一来源电话询价采购公告

各潜在供应商:

根据我院医院宣传工作需要,兹邀请符合要求的申请科室拟定的供应商:乐山市报广传媒有限公司,参加医院乐山日报宣传服务的单一来源电话询价采购,具体事项如下:

1、项目名称: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乐山日报宣传服务的单一来源电话询价采购

2、项目编号:DHXJ-2023002

3、项目预算:45000元,服务期限:12个月;

4、参加本项目的供应商资格要求:具备本项目服务相应经营范围。

5、成交标准:根据申请科室拟定的供应商(乐山市报广传媒有限公司)通过资格审查和符合性审查且报价合理的原则确定与供应商成交。

6、单一来源采购理由:

为进一步树立医院品牌知名度和社会美誉度,加强医院宣传工作,需加强媒体对医院的宣传报道。乐山日报是党报党刊,因媒体特殊性,故申请单一来源采购。

7、项目采购要求:

7.1 动态信息宣传

7.1.1对于医院的常规动态信息,全年在《乐山日报》和《三江都市报》健康版上给予及时刊发,原则上不限数量篇次。

7.1.2医院作为乐山日报健康周刊技术指导单位,全年在《乐山日报》健康周刊刊发包括医院院名LOGO、服务宗旨、急诊急救电话的题花合计不低于45次。

7.2专题策划报道

7.2.1围绕医院打造“名医、名科、名院”方针,重点就医院特色优势科室、专家团队及新技术、新项目进行专访报道。

7.2.2 就医共体改革试点中党建引领、医疗帮扶、技术指导、试点成效等内容进行跟踪报道,全方位展现医共体改革试点成果。

7.2.3 协助医院开展新媒体宣传服务能力提升,宣传平台也逐步往新媒体矩阵转移,力求覆盖更多阅读受众,进一步提高医院的社会知名度和美誉度。

7.2.4指派固定记者进行采编服务。

7.2.5医院所有宣传报道内容,《乐山日报》、《三江都市报》数字报同步发布。对于医院重要稿件、重大项目活动或对时效有特别要求的新闻信息,可在《乐山日报》、《三江都市报》新闻版面刊发。

7.2.6加强舆论研判,及时发现带有倾向性、苗头性的问题隐患,组织开展正面舆论引导。对群众和患者投诉或反映的问题,应及时向医院反馈,并进行积极正面引导协。

7.3 商务要求及合同主要条款

7.3.1付款方式:合同签订后报社开具增值税发票,医院收到合格发票后一个月内向乐山日报一次性转账支付合同总价全款。

7.3.2对于医院的常规动态信息,安排在《乐山日报》和《三江都市报》健康版上给予及时刊发,原则上不限数量篇次。

7.3.3医院作为报社健康周刊技术指导单位,全年在《乐山日报》健康周刊刊发包括医院院名LOGO、服务宗旨、急诊急救电话的题花合计不低于45次。

7.3.4全面报道医院在党建活动方面开展的工作和取得的成效。

7.3.5协助医院进行新媒体摄制宣传服务,

7.3.6报社指派固定记者进行采编服务,双方共同配合确保合作协议的圆满完成。

7.3.7所有宣传报道内容,《乐山日报》、《三江都市报》数字报同步发布。对于医院重要稿件、重大项目活动或对时效有特别要求的新闻信息,可在《乐山日报》、《三江都市报》新闻版面刊发。

7.3.8加强新媒体形式的宣传运用,重大宣传内容同步进行短视频摄制,并在乐山日报抖音号、视频号上发布推送。

注:以上项目采购要求供应商必须完全响应,否则不予参加报价,并在合同中约定;其余未尽事项经双方协商后在合同中约定。

8、参加本次项目采购的有效供应商为申请科室拟定的供应商(乐山市报广传媒有限公司);邀请方式: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健康知识宣传专题上发布公告(乐山新闻网)(http://www.leshan.cn/html/index/index_FDB3CC29CC804DB1.html?tdsourcetag=s_pcqq_aiomsg);本项目若有补遗或更正公告会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健康知识宣传专题上发布,请参加电话询价的供应商随时关注;若因以上原因造成的损失由供应商自行负责。

9、本项目不支持联合体参与。

10、报名要求:请参加谈判的供应商须在2023年 5月16日至2023年 5月18日17:00时前将以上资格要求相关证明材料、法人授权书和授权代表身份证及法人身份证复印件和报名表(如下表)扫描件(所有资料均须加盖公司鲜章)发送至邮箱:1307681284@qq.com,同时通过该公告下方本项目采购文件下载处自行下载该项目采购规定的文件模板。如未在规定时间将上述资料发送至该邮箱的,视为放弃本次报名不能参与本次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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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本项目电话询价评审时间及地点:截止本项目报名时间,申请科室拟定的供应商(乐山市报广传媒有限公司)按时报名并提交相关资料时,2023年5月19日14:30时按照医院采购流程组织院内评审专家在纪检监督下进行评审推荐成交供应商。注意本项目报价次数只有1次即报价函的报价为最终报价,报价函的格式于电话询价时通过邮件发送给各有效报名供应商,请供应商在规定的时间内按照文件要求返回报价单,如未在规定时间将报价单按要求返回的,视为放弃本次电话询价采购。

12、采购结果公告:评审专家根据符合采购要求且报价合理的原则推荐成交候选供应商,由采购人授权谈判评审确认成交供应商,采管科于5个工作日内在乐山市市中区人民医院健康知识宣传专题(乐山新闻网)网上公告成交结果。

13、采购联系人:刘老师  联系电话:0833-2130050 

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13881326911

14、文件模板下载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模板)

(编辑:罗宏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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