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域社会治理 | 马边:积极引导“生态违法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
2023-04-18 来源:无限乐山

4月17日,记者从市人民检察院获悉,在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工作人员的监督见证下,鲜某某等人向马边河增殖放流了12万尾鱼苗。

2022年4月,鲜某某等6人在大风顶天然水域区内电鱼,导致水域生态间接损失10万余元,造成马边河流域生态破坏。案发后,鲜某某等人如实供述自己的行为,自愿认罪认罚,并与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达成诉前公益诉讼赔偿协议,赔偿生态环境修复金共计12余万元,用于增殖放流。

马边河流域生态资源极为丰富,属长江上游岷江河段重要水系。为修复违法捕捞破坏的河域生态,4月13日下午,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联合县公安局、县农业农村局,邀请省人大代表、“益心为公”志愿者等20余人,在马边河流域开展“十年禁捕”非法捕捞案件公益诉讼生态补偿增殖放流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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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增殖放流的鱼苗共计5类12万余尾,既有黄颡鱼、重口裂腹鱼、齐口裂腹鱼,也有中华倒刺鲃和大鲵,就是我们马边人俗称的黄辣丁、细鳞鱼、青波鱼和娃娃鱼。它们都是适合在马边河水域环境生长的鱼类。”马边县人民检察院党组书记、检察长李涛表示,本次放流活动意在让群众更加了解生态环境保护政策,认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的严肃性、重要性、长远性。

“见证了本次增殖放流活动,让我感受到作为一名人大代表应该积极履行代表职责,呼吁更多生态保护志愿者加入到水域生态保护工作中,为马边的水域生态环境建设尽一份力量。”省人大代表李财燕表示。

据了解,近年来,马边彝族自治县人民检察院秉持能动司法理念,充分发挥刑事检察和公益诉讼检察职能,在严厉打击破坏生态环境资源违法犯罪的同时,积极引导“生态违法者”转变为“生态修复者”。(记者:甘国江

(编辑:杨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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