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山新闻网讯(记者 杨爵诚)“我爱人即将退休,截至目前缴纳职工医保已有10年,想知道退休时还需补缴多少钱?补缴后个人账户返还多少钱?”近日,网友“枫子哥”在乐山新闻网海棠社区发帖咨询。
对于该网友的提问,五通桥区医疗保障局作出了详细回复:
首先,根据现有的乐山市医保政策:“在2015年12月31日前初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累计实际缴费满十五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在2016年1月1日后初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的人员,达到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条件时,累计实际缴费满二十年,退休后不再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享受退休人员基本医疗保险待遇。”(《乐山市基本医疗保险实施办法》(乐府办发〔2016〕9号))如在乐山市范围内累计缴费满5年(60个月),可以一次性补缴至满规定年限;如在乐山市范围内累计缴费不足5年,需要逐年缴满5年后,才可一次性补缴至满规定年限。按照补缴时当年的缴费标准进行一次性补缴(2025年缴费标准为541.32元/月)。
其次,补缴办理职工医保退休后,按职工医保退休人员每月划拨个账(目前为67.2元/月)。
鉴于各人情况不同,没有身份证号码无法在系统里査询到缴费明细,如还有疑问,建议致电五通桥区医保局(0833-3306226),或前往医保局窗口处,提供身份证号码进行详细查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