致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家属的一封信
2023-03-17 来源:博爱四川

尊敬的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家属们:

在清明节来临之际,四川省红十字会向广大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家属致以崇高的敬意!

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者在生命旅行至终点时用大爱升华生命的意义,留下生命最后的馈赠,自愿无偿捐献器官、眼角膜和遗体,为器官衰竭的病患带来新生的希望,为角膜盲患者带来久违的光明,助推了我国医学教育事业的发展。正是有了您的理解与支持,才实现了捐献者们的崇高愿望,挽救了那些在生死线上徘徊的生命,使那些濒临绝望的家庭恢复往日欢笑。

四川省红十字会、四川省卫健委、四川省民政厅共同主办“2023年四川省遗体和人体器官(组织)捐献缅怀纪念活动”

现将相关事项敬告如下:

一、现场祭奠

活动时间:2023年3月24日(星期五)10时

活动地点:四川省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成都市龙泉驿区长松寺公墓入口处)

自驾导航请搜索“龙泉长松寺公墓”(成都市龙泉驿区长松寺公墓入口处);公共交通请乘坐地铁2号线至龙泉驿地铁站B口,乘坐862路公交车,到长松村村委会站公交车站点下车后,步行600米前往四川省人体器官捐献纪念园即可。

近期,“博爱四川”微信公众号还将推出“红十字关爱生命 春之声——生命·遇见”线上缅怀活动,敬请大家关注。

二、注意事项

1.活动组织方不安排车辆接送,需自行前往活动地,请遵守交通规则,严防意外发生。

2.参加缅怀活动的人员、车辆应服从工作人员引导和安排。

3.严格遵守清明节期间祭扫祭奠相关政策要求,防止出现不法行为。

最后,谨以此信祝愿所有捐献者家属,身体安康、家庭幸福!

其它未尽事宜,敬请联系四川省人体器官捐献管理中心:028-84356308。

           

四川省红十字会

2023年3月17日

(编辑:张宇婷)

乐山发布 懂你,懂世界
打开